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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見|知識産權證券化緩解創新型中小企業融資難題
发布时间:
2022-12-29 11:28
来源:
知識産權證券化是減輕創新型中小企業融資負擔的重要途徑。賽迪研究院中小企業研究所認爲,推動中小企業知識産權證券化可重點探索五大模式,即融資租賃模式、供應鏈模式、專利許可費模式、質押貸款模式和支持票據模式,針對現有問題提出三點建議:加強系統性法律法規建設,補充完善配套政策;加大知識産權證券化推廣力度,擴大區域和企業覆蓋面;完善知識産權證券化服務體系,優化發展環境。
與傳統質押融資相比,知識産權證券化将知識産權與企業本身分離,突破了傳統融資方式的限制,融資規模更大、成本更低、投資風險更小,是創新型中小企業将“知産”變“資産”的上乘之選。
知識産權證券化是減輕創新型中小企業融資負擔的重要途徑。賽迪研究院中小企業研究所認爲,推動中小企業知識産權證券化可重點探索五大模式,即融資租賃模式、供應鏈模式、專利許可費模式、質押貸款模式和支持票據模式,針對現有問題提出三點建議:加強系統性法律法規建設,補充完善配套政策;加大知識産權證券化推廣力度,擴大區域和企業覆蓋面;完善知識産權證券化服務體系,優化發展環境。
01
創新型中小企業開展知
識産權證券化的必要性
當前,中小企業融資仍以提供實物抵押品的銀行信貸爲主,多數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核心資産以知識産權和人力資本爲主,無法提供與現有信貸融資需求相匹配的抵押品。與傳統質押融資相比,知識産權證券化将知識産權與企業本身分離,突破了傳統融資方式的限制,融資規模更大、成本更低、投資風險更小,是創新型中小企業将“知産”變“資産”的上乘之選。
從全球看,知識産權證券化已是經過實踐驗證的較爲成熟的融資方式。知識産權證券化起源于美國,歐洲、日本等發達國家和地區也嘗試較早。美、歐知識産權證券化主要面向大企業,日本則針對創新型企業開辟新的融資渠道。經過二十餘年的發展,美、日、歐知識産權證券化的基礎資産範圍不斷擴大、典型案例不斷湧現,已形成諸多成熟且各具特色的模式。從其發展經驗看,知識産權證券化潛力巨大,對我國具有重要借鑒意義。
知識産權證券化是我國創新型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重要補充。近年來,相關政策支持力度不斷加大,各地的實踐進程不斷推進。中國技術交易所發布的《2018—2021 年中國知識産權證券化市場統計報告》顯示,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,在深交所和上交所設立發行的知識産權證券化産品共 59 單,累計發行規模149.18 億元,爲超過 800 戶企業提供了融資服務,平均融資額度約 1800 萬元/戶。

